關于遼寧省2014年度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7-25 瀏覽次數:8543
各有關單位:
根據《咨詢工程師(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令2013第2號,以下簡稱2號令)和《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2014年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咨協業〔2014〕51號,以下簡稱登記申報通知)的規定, 2014年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工作正式啟動,現將我省相關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請人及其執業單位要認真學習2號令、登記申報通知及有關工作說明等相關文件,正確把握各項標準,按照申請的類別對照條件準備材料。
(二)在填寫《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管理系統》(http://203.207.195.69/logon.aspx,以下簡稱登記管理系統)之前,請仔細閱讀登記管理系統操作指南,依據管理辦法中初始登記、繼續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的有關條款填寫申報內容。
(三)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二、登記條件和范圍
(一)登記條件
根據2號令規定,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合法取得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
2、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恪守行業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
3、應當選擇且僅能同時選擇一個工程咨詢單位作為其執業單位。執業單位不具備工程咨詢資格的,符合登記條件的人員將取得有效期一年的預登記資格。待單位工程咨詢資格獲得批準后,申請人方可取得登記證書。如單位工程咨詢資格未獲批準,申請人預登記自動失效。
4、所學專業(或職稱專業)、工作經歷和工程咨詢業績符合條件。
5、提供完整的申請材料。
(二)登記類別和申請人范圍
1、初始登記:2003~2014年合法取得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執業資格證書),尚未獲得原初始注冊或初始登記的;原注冊有效期已過,未獲得繼續登記的;變更執業單位未獲得同意的;準予預登記后,執業單位未取得工程咨詢單位資格的。
2、變更登記:已獲得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注冊證》(以下簡稱注冊證)或已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證書》(以下簡稱登記證書),要求變更登記的。變更登記包括變更執業單位、變更專業。工程咨詢單位發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轉讓等變更單位名稱的,應申請辦理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單位變更登記。
3、繼續登記:2011年12月14日獲得原初始注冊或繼續注冊,原注冊有效期將于2014年12月到期,需要繼續登記的。
4、注銷登記:已獲得原注冊證或登記證書,應予注銷登記的。
三、注意事項
申請人要嚴格按照中咨協會《2014年全國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及初審工作說明》及《申請材料順序排列要求》組織并提交材料。注意如下事項:
(一)咨詢工程師(投資)在登記申請中弄虛作假的,當年不予登記且 3 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登記。
(二)企業法人執業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證明,內容包括:參保單位名稱及公章、交費人員姓名及社會保險號、社保部門有效印章、日期(社會養老保險證明應于本通知發布后開具,并反映本通知發布后申請人繳納情況)。事業法人執業單位需提交申請人的人事證明(必須由上級主管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如果申請人是事業法人執業單位聘用的事業編制以外的專業技術人員,還需提交執業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證明,
(三)提交材料時需查驗復印件的原件。
(四)新申請單位在學習咨詢師登記工作相關文件的同時認真學習《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辦法》(國家發改委2005第29號令),以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五)本年度涉及繼續登記的人員較多,請各執業單位認真對待,避免遺漏,致使單位工程咨詢資格受到影響。協會將今年需要繼續登記的人員名單掛在協會網站上,供各單位參考。
(六)申報時間要求
申請人在2014年9月12日之前向省工程咨詢協會報送申請材料,過期申報不予受理。